
9月8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多部門印發《關于統籌推進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過加大住房消費支持力度、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建設“好房子”等十五條舉措,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有效滿足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著力穩定全省房地產市場。
要素聯動、嚴控增量。為做好住房供應管理,促進市場供需平衡,我省將在供應端繼續堅持嚴的基調,強化房地聯動,嚴格管控增量供應。《若干措施》提出,堅持“以需定供”,根據城市發展、人口變化、住房需求等因素,科學編制“十五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合理引導住房市場供應,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同時,根據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對房地產用地實行差異化管控,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18個月以上的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讓;12-18個月的,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包括竣工和收回)確定新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確保不增加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
加大支持,激活消費。我省將進一步提升住房消費支持力度,全力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
加大優惠促銷,降低購房負擔。《若干措施》指出,因地制宜實施購房補貼、貸款貼息。結合本地文化、旅游等特色品牌,線上線下開展“房地產+”復合型促銷活動,創新住房消費場景,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優化套數認定,重點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若干措施》提出,優化套數認定方式,在擬購住房所在縣(市、區)行政區范圍內沒有住房的,可認定為首套房;對已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購房的,套數認定時可核減一套。
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范圍,更好滿足居民多元需求。《若干措施》明確,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鼓勵各地合理調整租房提取的額度、頻次,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和已有電梯更新改造等自住住房配套類消費(新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已經明確的政策,此文件不再重復贅述)。
盤活存量、去化庫存。我省主動順應存量時代轉變趨勢,多措并舉加快商品房庫存去化,達到穩定市場、民生保障與城市升級的“一舉多效”。《若干措施》提出,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地方政府專項債,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宿舍、人才房等。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項目中涉及房屋安置的,鼓勵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
優化供給、提升品質。我省還將在供應“好地塊”、建設“好房子”、改成“好房子”、提供“好服務”等多方面發力,著力提質優供給,讓老百姓住得更安心、更舒心。例如在改成“好房子”方面,鼓勵各地開展居民老舊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明確政策路徑,引導居民通過共商、共建、共享實現住區煥新,提升既有住宅品質。在提供“好服務”方面,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推廣“物業我來說”APP小程序,暢通業主投訴、建議渠道,完善問題閉環處置流程,提升物業服務水平。
“河南本次出臺的房地產‘新十五條’政策,結合城市發展、人口變化、住房需求、庫存消化等客觀實際,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從供需兩端精準發力,既有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宿舍、人才房,建設‘好房子’、改成‘好房子’等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多項舉措,又有加大住房消費支持力度等穩預期提升房地產需求動能的針對性政策,還有支持多子女家庭購房等著眼行業長遠健康發展的長效措施。”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宋向清說,《若干措施》的出臺,將進一步增強房地產市場筑底回穩態勢,提升市場信心,穩定全省房地產市場,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關于統籌推進控增量去庫存
優供給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聚焦“1+2+4+N”目標任務體系,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著力穩定全省房地產市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嚴格管理控新增
1.加強住房供應管理。堅持“以需定供”,根據城市發展、人口變化、住房需求等因素,科學編制“十五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合理引導住房市場供應,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
2.強化房地聯動。根據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對房地產用地實行差異化管控,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18個月以上的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讓;12-18個月的,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包括竣工和收回)確定新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確保不增加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
3.嚴格商品房預售管理。對分批預售但去化率較低的房地產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控制該項目后續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節奏。綜合考慮當前市場供求實際,進一步提高預售門檻。鼓勵實行現房銷售。
二、綜合施策去庫存
4.加大住房消費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實施購房補貼、貸款貼息。結合本地文化、旅游等特色品牌,線上線下開展“房地產+”復合型促銷活動,創新住房消費場景,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5.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套數認定方式,在擬購住房所在縣(市、區)行政區范圍內沒有住房的,可認定為首套房;對已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購房的,套數認定時可核減一套。
6.加快推進存量商品房收購工作。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地方政府專項債,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宿舍、人才房等。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項目中涉及房屋安置的,鼓勵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
7.持續開展“以舊換新”。鼓勵國有企業、房地產企業等收購個人二手住房,推動“收舊換新”;引導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企、購房群眾簽訂三方協議,促成“賣舊買新”。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實施收購。推行個人存量住房“帶押過戶”,完善“帶押過戶”跨銀行交易流程。
8.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鼓勵各地合理調整租房提取的額度、頻次,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和已有電梯更新改造等自住住房配套類消費。
三、著力提質優供給
9.供應“好地塊”。推動區位較好且基礎設施、商業、教育等配套齊全的地塊供應。合理確定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標,建設高品質住宅。
10.建設“好房子”。嚴格落實《住宅項目規范》《河南省住宅品質提升設計與建造技術導則》以及無障礙、適老化等方面的標準要求,加大高品質住房供給。省市聯動遴選推出一批面積大小適中、貼合群眾需求、中等收入家庭可承受的“好房子”示范項目。
11.改成“好房子”。鼓勵各地開展居民老舊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明確政策路徑,引導居民通過共商、共建、共享實現住區煥新,提升既有住宅品質。
12.提供“好服務”。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推廣“物業我來說”APP小程序,暢通業主投訴、建議渠道,完善問題閉環處置流程,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托育、社區家政等領域延伸服務鏈條,推進“物業服務進家庭”。
四、多措并舉穩預期
13.嚴格規范市場秩序。持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督促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規范從業行為,嚴禁發布虛假房源信息,誤導業主決策,擾亂市場秩序。依法打擊通過自媒體等違規發布虛假數據、歪曲解讀政策、炒作不實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
14.切實防控風險。持續強化預售資金監管,專戶繳存、專款專用,嚴禁抽逃挪用,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常態化運行房地產“白名單”融資機制,依法合規做好“白名單”項目貸款接續工作,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商業地產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15.穩步探索新模式。引導房企探索落實項目開發公司制、主辦銀行制和現房銷售制,規范項目公司與總部關系,強化項目資金閉環管理,推動實現“所見即所得”,有序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